干电池发明以后,上下游厂商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无形推动下,自发地进行了规格标准化过程,在市场竞争中形成了少数几种最常用的规格。在干电池随同电气化设备进入世界各国的过程中,不可避免地形成了不同规格电池在不同国家使用频率不均的情况。因此,各个国家的厂商约定行业标准,以及政府制定国家标准时,一般会同时考虑本国的使用情况以及国际兼容情况。
美国、中国、日本(以及台湾,因为曾被日治)的电池规格编号最初也都是相关厂商根据本国情况约定而成的,形成了成文或不成文的行业标准。这三个国家都是考虑各自常用的电池规格,按照其体积排序、依次编号,并没有其他特别的含义。Wikipedia 上有美、中、日的电池型号对照表: 乾電池 或 List of battery sizes 。美国是用字母,A、B、C、D、E 等,体积依次增大。后来有了更小的规格,就用 AA、AAA、AAAA 了;而 A、B 等型号已经不常见了。中国和日本都是用数字,1、2、3、4、5 等,体积依次减小。中国的 3 号电池是一种长方体的电池,业内俗称“大方甲电池”,在老式电话和物理实验中常用,现在已经罕见;4 号电池是 IEC 规格为 R10 的圆柱型电池,已被市场淘汰,但现在仍有一种两节 R10 串联的 2R10 电池在少数国家使用。日本的 3 号、4 号电池分别对应中国的 5 号、7 号电池。日本的 5 号电池在中国罕见,但喜欢日本便携电子产品的人应该都见过这种小电池,它在日本的应用是比较广泛的。
后来,IEC(国际电工委员会)在制定电池的国际标准时,对于圆柱型电池(R 系列)基本上也采用了按照其体积排序,依次编号的方式,并在编号之前之后分别加上代表形状、电化学特性等的字母。这一编号考虑了多数国家常用的电池规格。对于 R 系列而言,这只是对特定规格做一个国际统一的代码。一般数字越大体积越大(也有例外);编号不连续,且不代表任何测量单位。
目前,中国电池规格国家标准 GB/T 8897.2 均以 IEC 规范的名称定义电池规格,如 R20、R6、R03,不再使用 1 号、5 号、7 号等业界传统编号方式。但出于用户习惯考虑,1 号、5 号、7 号的编号方式仍保留在商品名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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